【今日朝阳网】高粱丰仪

摘要: 在朝阳大地,高粱也是主人。如《松花江上》所唱“漫山遍野的大豆高粱”。大豆更喜欢沃土,人却不由高粱喜欢不喜欢,大部分种在山坡和沟底。高粱抗旱、耐涝,用家乡话就是“皮实”。

高粱丰仪
文化信使/袁海胜  编辑/雅贤

  在朝阳大地,高粱也是主人。如《松花江上》所唱“漫山遍野的大豆高粱”。大豆更喜欢沃土,人却不由高粱喜欢不喜欢,大部分种在山坡和沟底。高粱抗旱、耐涝,用家乡话就是“皮实”。
  高粱——暴露根须壮硕如人的手指(甚至看清指关节),攥紧脚下泥土——对“抓牢”一词掌握到位,不怕风吹雨打。高粱是意志坚定的庄稼。
  春天,高粱地是绿色的骨干,比山野零碎的绿整齐,一看就是纪律鲜明的队伍;夏天,高梁地是山腹的肌肉块,饱满、有棱角,同时能看到高粱挺拔的身姿;秋天的高粱地丰实,“丰实”不仅高粱穗,也指色彩上的变化。穗(实际是千百粒高粱)由绿而浅红,再酡红,繁复,说不清楚。文字上,人对色彩的描述无能为力。植物的季节变化看在眼里心里,写出来就费劲了。
  观朝阳景色时往往忽略大片的高粱地,俗语是“不起眼”。真的“不起眼”吗?地域风景构图中高粱地毫无疑问是主线条,像梵高《葵》中艳俗的黄,不可或缺。难以想象朝阳大地上高粱地消失后会是什么情况。
  大自然面前,人的想象力永远也触摸不到现实底线。
  李绅的“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也有高粱。庄稼的神奇之处在于无限制地衍生人类赖以生存的粮食。庄稼是离仙境最近的植物,每棵庄稼都有善良的心肠。一粒粟,万颗子,是世间真实的神话。
  高粱穗是集体主义者,把众家兄弟团结在一起,像握紧一个拳头,其精神让江湖帮派羡慕。而高粱米——脱去了壳,专业术语是脱去“颖壳包被”——酷似大米,但比大米粗糙,也圆,更像缩小的眼仁,里面蕴含机密。譬如淀粉、碳水化合物等人看不见的营养,为人提供能量。
  高粱米不好吃,柴而糙。别说大米白面,也缺少像小米一样杂粮在味道中的中庸之道。但在贫困年代的东北地区,高粱米的功劳要大过其他粮食,它最贴近民生,在人们对其他食品无法企及时,救活无以数计的生命。而味道,往往顽固地存于怀旧的意识中。高粱米饭(粥)的香迟钝,后劲绵长,饱含阳光和山川气息。这种香不会让人陶醉,却会灌满记忆,让人难忘。
  人果腹之后,容易想别的门道,像国人用粮食酿酒,像美国人用粮食提炼燃料等等。
  每一粒粮食都是人类的恩人,而人,说实话,在物质丰盛时极易忘恩。
  我小时候在场院里玩时常看到捡粮食粒的老乡,蹲着,垂着头,一步一步地挪,把粮食从碎屑或土里一粒一粒捡起来。这里面的道理是:珍惜粮食,就像珍惜生命。
  高粱在庄稼界里更像是一位娴静女子,绿里含有青草的甜。高佻、剑叶,酷似竹子却比竹子谦逊,贴身的叶子裹紧高粱杆。(秋收后,山里的孩子大嚼其杆,甜水在口齿间四溢,他们找到了“甘蔗”。)高粱抽穗后,紧凑的果实一天天饱满,秋风中一粒粒醉红,如人饮后的脸。
  每一种庄稼成长过程都美妙,可惜人不懂得欣赏,把目光分给路边的野花。
  高粱是君子,把养分和水飨以果实后,仍不忘仪表,站得溜直,不失庄稼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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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海胜,辽宁朝阳县人,业余写作者。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辽宁散文协会会员,朝阳散文沙龙成员,朝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出版散文集《月色河边》、《永不锈蚀的钥匙》、《春天鼓掌》。在《人民日报》、《福建文学》、《延安文学》、《芒种》、《鸭绿江》、《散文百家》、《中国文学》、《中国校园文学》、《青海》、《辽宁散文》、《白塔湖文学》、《佛山文艺》、《辽宁日报》、《红海滩》等报刊发表过作品,在《今日朝阳网》网络媒体发表过多篇作品。座右铭:进入一种文字的修炼,生活才算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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