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与现代中国的伦理变迁及反思(胡春雨)

摘要:女儿如花,渲染着世界之生机,孕育着生命之绽放,不只是美丽的幻影,一时笑傲在春的枝头。而是与她们的男人一道,成就完整的生命与生命的永恒。

妇女节与现代中国的伦理变迁及反思

文图/文化信使 胡春雨(山东济南)

  女儿如花,渲染着世界之生机,孕育着生命之绽放,不只是美丽的幻影,一时笑傲在春的枝头。而是与她们的男人一道,成就完整的生命与生命的永恒。

  妇女,意味着女人是有家的,她的生命是有社会归宿的,担负着重要的伦理角色;女人,意味着是与男人相对的,她的生命是有自然属性的,安放人类天性的地方才有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品格不同,中国人的宇宙观,讲究“一阴一阳之谓道”,纳入了包括两性在内的一切关系。这是一种整体思维,主张阴阳互补、动态平衡,而非二元对立、各执一端。沿着不同的思路,中西方诞生出不同的伦理观及其文明形态,在古老文明的现代化中迎头碰撞,变幻为种种社会现象与社会心理,深刻制约着社会发展趋势。三八妇女节,乃人类半边天的节日,如何看待“妇女”二字,看似微不足道,却折射着当代中国伦理观念及其社会心理的变迁。

  在中华元典中,《周易》揭示了宇宙大生命的奥秘,所谓“《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天地之大,不外乎“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阴阳和合然后万物化生:“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人类不过是宇宙化生的一部分,只不过拥有理性的力量,贵为“万物之灵”,负有“参赞化育”的责任。可见中国人的思维,并非静止地、孤立地把人看作自在的“原子”,继而由此展开伦理观念及其价值构建,而是放在生命的生成化育中做整体考察。

  按照这种大思路,整个人类文明的生成图景,“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其中夫妇之伦处于基础位置——道理很简单,一切生命来自两性的结合与母亲的孕育。因此,中国人崇尚母亲。然而,母亲是在坚强中成就了大美:“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对中国人而言,女性的神性在于母性。

  于是在时代变迁中,女性有了一个而今似乎颇不受待见的称谓:妇女,似乎埋没了女性的主体价值,殊不知“妇女”意味着家道的担当与生命的安顿。自古中国社会的构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没有“齐家”,谈何“治国平天下”?一旦家道衰败,男人和女人可能在孤苦中走过尘世,甚至在繁华似锦中沦为空巢老人,倘若连孩子都生不出来,衰败的将是一个家族乃至一个民族的血脉。从小我到大我,从一个人到一群人,成就生命价值的,从来不是享乐主义,更不是功利主义,而是以奉献精神托起生命之重。源自西方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未必带来人的解放,却可能让人们越来越自我,越来越张扬,也就越来越狭隘。然而“人”字的结构,是相互支撑。

  中国社会的构建,素来注重角色伦理,让我们在不同社会角色的担当中,彼此相安、相互成就。于是才有了“妇女”这种尊敬的称谓:她是一个家庭的女主人,有着不可替代的身份与地位。《礼记》专门讲中华文化的伦理构建,其中《昏义》集中阐释了婚姻家庭的和谐之道:“敬慎、重正,而后亲之”,不仅婚姻家庭,人类生活总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感情的基础是彼此敬重,不在于一时男欢女爱。“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内而家庭,外而社会,离不开伦理构建,而两性的和而不同乃其根本。所以,在中华礼乐文化里,“昏礼者,礼之本也。”

  既然两性结合如此重要,故“礼之至矣,大婚为大”,需要举行庄重的祭祖大典——婚姻从不仅仅是两个人的儿女情长,而是整个家族生命的延续与安顿。当新娘被新郎恭敬地接回家中,还要举行一系列重大仪式,意在“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意味着新娘接替辛劳一生的婆婆,从此担负起主持家务的重任——成为一名家庭主妇,不再是那个父母膝下撒娇的女孩儿。“昔三代明王,必敬妻子也”,因为“妻也者,亲之主也”,主持着家族血脉传承,可见“主妇”二字带着对祖先、对家人的虔诚,毫无贬意。“妇顺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没有女性温柔和顺的美德,放大人性中狭隘偏私的一面,我们的家庭将走向解体,甚至成为水火不容的炼狱。

  中华文化所谓礼义,让人们在温情与敬让中守望相助,走过人生艰辛的旅途。生命的真谛不在于放大自我,西方个人主义价值观与二元对立方法论,倘若我们食而不化,带不来真正的平等自由,或者以美好的名义,造成伦理的解构。其间得失,需要我们的时代集体反思。孟子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真正的个人主义与平等自由,乃成就人类天性中的良善,而非沉迷于外物的驰逐中。妇女,乃女性的“天爵”,因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我们崇拜的,是温柔而坚强的母性;我们皈依的,是温暖而宁静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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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春雨,山东省济南市人,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济南鹊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15年来,办理各类案件逾600起,承办的多起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工作之余,发表各类文学、评论及专业作品400余篇,大量文章被人民网、搜狐、今日头条等转载。在外出办案的旅途中,游览祖国大好河山,探访名胜古迹,写下了大量游记,不少作品被泰山景区、平遥县委等相关单位采用。在工作和创作的过程中,多次接受财新传媒、澎湃新闻、中央广播电台等媒体采访。

[编辑 雅贤  编审 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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