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辽宁发布13号令!这些人集中隔离补足14天!

摘要:对即日起所有重点地区来辽返辽人员,由属地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

第13号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沈抚新区管委会,省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中)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应国内外、省内外疫情发展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新燃点,巩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双胜利。经省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严密防范境外省外疫情输入。要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强化打一场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紧密结合当前新形势新变化新特征,补短板、清死角、扫盲区、除隐患,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落实“四早”要求,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措施有力、工作到位、防控有效。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落实好网格化包保责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第一守门人”和哨点责任,公众个人要履行自我防护、主动报告和参与联防联控责任,各级督导组、督导小分队要履行督促指导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抓深入抓具体抓到位。

  三、加强来辽返辽重点人群监测管理。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变化,加强疫情风险研判,动态调整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海陆空入辽通道管控,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自防自控工作机制,重点地区来辽返辽人员主动向社区和单位报备,发挥基层网络化管理和居民主动监督报告作用,严格排查、不漏一人,及早发现,及早处置。

  四、全面实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

  对即日起所有重点地区来辽返辽人员,由属地安排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次核酸检测;

  未满14天且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集中隔离补足14天,并尽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对所有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全部进行核酸监测。

  对发热患者、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就诊患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加紧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核酸检测要在12小时内完成,切实做到应检尽检、应检早检、应检快检。

  五、加强医疗诊断和转运救治。要严格按照国家诊断标准和时限要求做好病例诊断,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一律规范报告程序,一律按规程快速转运至省集中救治中心住院隔离治疗,一律做好出院后健康管理。

  六、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信息共享。落实发现疑似病例2小时网络直报制度,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排查,并对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采取防控措施。诊断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按国家规定于24小时内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推送、发布信息,确保信息传递及时、通畅、准确。

  七、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科学研判,保持定力,突出早发现早处置,突出精准性针对性,依规依纪制定务实管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精准分区分级,坚持问题导向,施策精细到点,既要防止措施不力,也要防止措施过度,牢牢把握疫情防控主动权,保持对病毒诡异善变、疫情反复无常的高度警醒,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一刻不放松,努力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

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0年5月15日

  (本文内容来源于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仅做公益分享之用,如涉及到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原文链接: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令 第13号

[责编 立军]

【本网声明】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