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违法停车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摘要: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和形象,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和出租车辆市场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朝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违法停车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违法停车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味和形象,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和出租车辆市场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朝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违法停车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违法停车4月1日至4月30日宣传告知,5月1日起将对违停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二、整治范围

  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主次干道、支路和街巷路。重点整治朝阳大街、友谊大街、中山大街、文明路、珠江路、文化路、新华路、长江路、黄河路等主要街路。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查处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违规停放车辆拍照取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朝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依法清理未经批准而私自设置临时停车场以及沿街店铺擅自设置在人行步道的地锁、地桩、胶皮墩、禁停牌等妨碍车辆停放的物品;强化流动小商小贩机动车、非机动车和“僵尸车”的治理。

  (二)整治非法营运、扰乱客运秩序行为。对无合法运营资格的出租车和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拉活揽客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为进行查处;对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轮椅车等路上行驶无牌无证的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进行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朝阳公安微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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