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朝阳网】辽宁朝阳“便民办税”春风浩荡(上)

摘要: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纳税人负担,辽宁省朝阳市国税、地税部门自2014年2月份开始,联手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年多来,他们所推出的系列办税服务新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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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便民办税”春风浩荡(上)

编者按

  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纳税人负担,辽宁省朝阳市国税、地税部门自2014年2月份开始,联手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年多来,他们所推出的系列办税服务新举措,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评。

  据介绍,“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解决在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诚信纳税、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推行“三证合一”、规范发票领用、全面落实“营改增”以及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新政策等新举措,切实让纳税人得到了方便,享受了实惠。

  2014年,该市国地税系统对281项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新梳理,加快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建设步伐,实施了多样式、个性化服务举措:喀左国税试行了“免填单”业务,建平国税试行了“同城通办”业务,北票地税试行了“一窗式办结”,均取得了良好效果,并在全市铺开。对政府的大项目、大企业的税收政策、税务管理咨询和批量办税业务,实行上门或预约服务。对残疾人、遭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需要特别服务的纳税人办税提供绿色通道。

  据《燕都晨报》报道,所谓“三证合一”,是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按照“统一受理、联动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分别办理、各自发照(证),改为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实行“三证合一”后,将不再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是将税务登记号码加载在营业执照上。当前,该业务只适用于在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设立登记的企业类纳税人,对个体工商户暂不适用。

  一个十分显著的变化是,现在,该市纳税人领用发票的效率比以前大大提高了。究其原因,是因为税务部门推出了“提速发票领用”新举措。旨在通过简化审批手续,精减申领流程,让发票领用更加省时方便。

  令人瞩目的是,该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悄然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含9万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对此,朝阳市民可拨打电话2925835咨询)。

  另据介绍,该市地方税收对小微企业认真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对确有困难的小微型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免征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编辑 雅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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