冢文化释义(上)(谭国武)

摘要:甲骨文身孕一字,《甲骨文字典》:从人而隆其腹,以示其有孕之形,本义当为妊娠,或作腹内有子形,则其义尤显。

冢文化释义(上)

文图/谭国武(辽宁朝阳)

  本文认为,冢、种同声相借,红山文化积石冢之“冢”义即种子之“种”。初民之所以把已逝的先人埋在地下,以冢封之,正是祈望祖先回到大自然母腹,回到种子。然后像谷物一样,生出更多的可以赓续种族,传宗接代的籽实,这是积石冢创制的真正动因,也是中国祭祀文化乃至整个礼制文化形成的原初动机。正因如此,才成就了中国文化“生生之仁”的核心精神,生养出“天人合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同”文化根基。下面,本文从语源学和文化学的角度,就“冢”字文字意识的发生与形体创制理据进行探讨,以见教大方。

  关键词:冢  种  生生之仁  文化动因

一、释“勹”

大地湾人头形彩陶瓶,图片来源:天水市政府网站

  甲骨文身孕一字,《甲骨文字典》:从人而隆其腹,以示其有孕之形,本义当为妊娠,或作腹内有子形,则其义尤显。孕妇之腹特大,故身亦可指腹,腹为人体主要部分,引申之人之全体亦可称身,《说文》:“身,躳也,象人之身。”《易·艮》:“艮其身”虞注:“身,腹也。或谓妊娠也。”均是。冢上之冖,即由孕之乃演化而來。


图片来源:《与古代穴居生活相关的一个汉字——“昷(温)"字本义初窥》

暖之义,是合乎情理的。”依刘桓等人的说法,则可以确定,造字之初,人们把人居地穴(即地母之腹)之中,同于人在母腹之中,“半穴居的温室中有人”形同于“人的腹内怀孕形”,从语源学的角度而言,昷、孕两字音同义通(昷是“蕴”字的初文)。在此,可以想见,母系社会的人们,正是受到“人的腹内怀孕”、子孕育于母腹,以及农业种植意识的启示,才走出天然洞穴,创造出更适合人居的地穴半地穴式建筑,人们生活出入于其中,如同子孕母腹一般化育生长且受到保护。

  从建筑学的角度来讲,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是从新石器时代开始的一些半地穴式建筑。所谓半地穴式建筑,就是先在地面上挖一个圆形或方形浅坑,然后在坑上修建一个窝棚式的房屋。这种建筑形式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距今八九千年的彭头山文化、河南密县莪沟遗址,以及磁山文化和老官台文化里均有发现。在同时期西辽河流域的兴隆洼文化中,发现了数十座新石器时代早期后段的半地穴式建筑。

得到如回归母腹般的安适和保护。直到汉魏时期,居于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仍然居住在这种“屋形似冢”的房子里。《魏书·勿吉传》:“筑城穴居,屋形似冢,开口于上,以梯出入。”先民还把许多称呼人体部位的语汇用于建筑之上,如房(乳房)、宫(子宫)、殿(臀)、堂(膛)、府(腹)等。


带盖彩陶瓮(罍)

  在长期的渔猎农牧生产实践中,初民还观察到其它动植物及其“种子”都有一个外壳(古文字写作“殼”“㱿”),或称包,或称核、皮、莩甲等,对种子核心之“仁”“子”具有“母腹”般的生养化育和保护的功能,表达于文字上,便有了穀、豰、㝅、㲉、鷇等字,以㱿为形旁的字,实是“包”“昷”字义的另类表达(见后)。就“包”字而言,后来又分化出苞、匏、瓠等义项,“苞”字从包谷(又称苞米、包粟,即玉米)、苞笋、苞芦、苞橘等物可知,都是外皮包裹子、仁、心等果实的意思。苞瓜又称匏瓜、瓠瓜,东北称之为葫芦瓢。汉王充《论衡·无形》:“更以苞瓜喻之。苞瓜之汁,犹人之血也;其肌,犹肉也。”其包蕴之义从最初的母腹孕子,到皮壳包裹籽粒果仁,到人及部族聚集、居止的敖包、蒙古包,一直到“包举宇内”(贾谊《过秦论》)“包裹天地(《文子·道原》)”“包裹六极”(《庄子·天运》)“包括四海”(陈寿《进<诸葛亮集>表》)等,可谓无所不包。其至大无比实即“宇宙”。

  “宇宙”是中国固有词汇,其原始义为屋檐和栋梁。《说文解字·宀部》:宇,屋边也。从宀于声。《易》曰:“上栋下宇”。《淮南子·览冥训》:“凤皇之翔至德也,……而燕雀佼之,以为不能与之争于宇宙之间。”高诱注:“宇,屋檐也。宙,栋梁也。在汉字里,我们看到宇宙二字都是用“宀”(房屋)的意象来表达的。宇宙本来就是一座大房子,只不过古人把它想象为其大无比,没有边际,故能“包裹六极”。

  晋时“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性嗜酒,放浪形骸,蔑视礼法,所著《酒德颂》著称于世。刘伶“以天地为栋宇”,家居时常赤身裸体,有人看见了就讥笑他。刘伶说:“我把天地当作我的房子,把屋子当作我的衣裤,诸位为什么跑进我裤裆里来!”

  因为房屋对人类的生养庇护之功,使人们自然联想到宇宙天地只不过是一所更大的房子而已。

二、释“豖”

  许慎《说文解字》释“豖”:“豖,豕绊足行豖豖,从豕系二足,丑六切。”就是说,豕下一画为系足之绳索,故释豖为“系足之豕”。甲骨文出土后,解释“豖”字者,聚讼甚多。一种观点是承继许慎之说。我国著名畜牧学家,教育家,中国现代养猪学奠基人之一的张仲葛,认为豕下一画为绳索等系囚之物。他说,据甲骨文记载,“当时驯养野猪,必需用绳束等物系囚一时,或加牿于其头颈等以防其逃逸。如豕字甲骨文作‘豖’。豕字的‘、’(作者注:即豕下一笔)表明是用绳束或加牿的意思。”另一种观点是大家如郭沫若、杨树达、闻一多、于省吾、徐中舒、唐兰、孙海波、李孝定等都自有其说。闻一多先生认为“今案(豕)腹下一画与腹连着者为牡豕,则不连者殆即去势之豕,因之,此字即当释为豖。”;杨树达先生《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二《释豖》:“余疑豖当为豕去势之义,今通语以为阉猪是也。”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去势之肥豕,用于祭祀。”闻、杨、徐等前辈均释豖为“去势之豕”,从而彻底否定了许慎的释义。此观点一出,立刻得到了学界的普遍认可。

  其实,后世学者否定许慎释“豖”之关键有二:一、就字形言,在于豕腹下一画与豕身不连着者,是豕之“去势”,即阉掉之“根器”(雄性生殖器),还是羁绊之索绳。二、豖字的读音与释义。闻一多先生认为:“豖之本义,当求之于经传之椓及斀劅等字。……案椓劅斀并与豖音同义通,豖本豕去阴之称,通之于人,故男子宫刑亦谓之豖。诗书作椓,用借字。郑作劅,许作斀者,并后起形声字,许君训斀为去阴刑,故无可议,特不知豖乃其最初文耳。”也就是说,闻一多先生以与豖字“音同义通”的椓劅斀字以证“豖本豕去阴之称”。

  豖字的同族字不多,我们今天可见的除豖本字外,就是冢及逐、琢、椓、涿、啄等字,因此,我们要真正认识“豖”字,就必须就豖字的字形和读音,利用典籍、考古及文化学材料,尤其是结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实际,才能详审其真正意蕴。笔者认为,许慎对“豖”的解释是准确的。即释豖为“系足之豕”,而非“去势之豕”。如果说,豖为“初文”本字,则其“音同义通”之字当为刍、畜。而非“去阴”之椓。理由如下:

  第一,从野兽到牲畜,从野猪驯化为家猪,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疏:“家养谓之畜,野生谓之兽。”《淮南子·本经篇》:“拘兽以为畜。”《说文解字》:“畜,田畜也。”徐中舒《甲骨文字典》释“畜”:“田猎所得而拘系之,斯为世代豢养繁衍之家畜。此‘畜’为玄田之正解。”考古学发掘指出:继在旧石器时代驯化了狗之后,到了新石器时代,人类已经驯养和驯化了猪,因此,被驯养的猪大约在八千到一万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前期就已经出现了。在从野获到家养的过程中,人类为了驯服禽兽、弱化其兽性,并使之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发明了羁绊、围栅、阉割等一系列措施,才驯养成后来称之为“六畜”或“六牲”的“家畜”,即马牛羊鸡犬豕。六畜中,因难于驯服而施以羁绊的

  《孟子·尽心下》:“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从而招之。”赵岐注:“招,罥也。”《说文解字》段注:“罥之谓绊其足。经文招字与豖古音相近,招之即豖之也。”《孟子》之说亦可为证。

【注释】

  ①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第1018页。

  ②同上第931、1573页。

  ③萧圣中《与古代穴居生活相关的一个汉字——“昷(温)”字本义初窥》《古文字研究》2014年30辑。

  ④宋韩彦直《橘录·包橘》:“包橘取其纍然若包聚之义。是橘外薄内盈,隔皮脉瓣可数”。

  ⑤元代忽必烈曾制典,皇帝与蒙古诸王,每年必须致祭名山大川。由于有的地方没有山或离山较远,人们就“垒石像山,视之为神”(见《蒙古风记》)。这种山只是“像山”,不是自然的山,是人用石头或土堆起来,所以蒙古语称“敖包(脑包)”。蒙古族的敖包,实即积石冢形制的孑遗。

  ⑥《世说新语·任诞》:“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褌衣,诸君何为入我褌中?’”

  ⑧闻一多《释为释豖》,原载《考古》第六期(1937年6月),后收入《闻一多全集·语言文字编》。

  ⑨ 豖义从椓之说出现较早。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丰部第一》就说:冢,高坟也,……或曰从椓省,会意,椓,㨨土也,亦通。

  ⑩张仲葛《中国劳动人民是怎样把野猪驯化成家猪的?》原载《生物学通报》1960年7月号。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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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国武,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教师,朝阳市国学研究院执行院长。爱好古文字和古文化研究,在各类报刊发表相关文章20多万字。曾参与《辽宁文化通史》的编写工作,在《朝阳日报》社工作期间,采写《努鲁儿虎行》系列文章近40篇。

[编辑 雅贤  编审 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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