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相伴 护“未”成长——朝阳市教育幼儿园“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侧记

摘要:11月30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朝阳市教育幼儿园,举办了“法治相伴,护‘未’成长”主题活动。

法治相伴  护“未”成长

——朝阳市教育幼儿园“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侧记

  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营造“学宪法、懂宪法、守宪法”的氛围,11月30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朝阳市教育幼儿园,举办了“法治相伴,护‘未’成长”主题活动。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金龙,朝阳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巨海燕,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新、常国锋,朝阳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兴友、学前教育科科长姚括,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3名检察官,及朝阳市教育幼儿园班子成员和部分大班师生参加。

  9时许,检察院、教育局领导在幼儿园党总支书记、园长于洪的陪同下饶有兴致地参观了幼儿园厨艺秀坊、古琴室、陶泥吧、七彩童话等特色教室。每到一处,都有小朋友给予声情并茂的讲解。小朋友的出色表现给诸位领导留下深刻印象,幼儿园的教育环境、办园理念、园所文化、课程设置等亦得到大家的高度评价。

  在大班教室,刘金龙走上讲台,为小朋友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启蒙教育课。根据小朋友年龄特点,刘金龙通过卡通主题ppt及视频的形式,灵活引导小朋友认识宪法、学习宪法,培养小朋友从小遵纪守法,做个爱祖国、懂礼貌、讲道德、知感恩的好孩子。

  普法过程中还设置了互动问答环节,根据讲授的宪法小知识,工作人员与小朋友互动答题,并以发放小礼品的方式调动小朋友的参与热情,普法效果超出预期。

巨海燕(左)刘金龙(中)于洪(右)

李志新(左)于洪(右)

常国锋(左)于洪(右)

  活动中,刘金龙、李志新、常国锋分别为教育局、幼儿园捐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书籍、家庭教育海报和法制宣传海报。

  活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于洪表示,市教育幼儿园作为培养下一代的重要基地,一直致力于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成长环境。感谢市检察院的全情付出和教育局领导的关心关注。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让小朋友们在寓教于乐中学到宪法知识,更让法治意识在每名儿童心目中生根发芽,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基础。今后,市教育幼儿园会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和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园儿童提供更加良好的成长环境。

朝阳市教育幼儿园专题

[编辑 瑞雪  审核 雅贤 编审 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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