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时刻!朝阳市公安局举行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耿作明同志授奖仪式

摘要:5月16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举行了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耿作明同志授奖仪式,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向耿作明同志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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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时刻!朝阳市公安局举行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耿作明同志授奖仪式

  5月16日,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举行了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耿作明同志授奖仪式,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向耿作明同志学习活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赵丕显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分管领导参加。

  授奖仪式上,播放了耿作明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片,宣读了公安部表彰命令和朝阳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向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耿作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赵丕显为耿作明同志颁发奖章、证书。耿作明同志发表获奖感言。青年民警代表宣读了《向耿作明同志学习的倡议书》。

  会议指出,举行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耿作明同志授奖仪式意义重大:一是荣誉级别高。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是公安部授予的较高荣誉,是目前朝阳公安民警所获得的最高荣誉;二是弥足珍贵。耿作明同志是朝阳市公安局建局63年以来第6位荣获二级英模荣誉的同志,非常值得把这一光荣时刻镌刻在朝阳公安的荣誉殿堂里;三是传承所需。耿作明同志身上凝结着忠诚、朴实、执着、创新、实干、奉献等优秀品格,需要大力弘扬,不断激发全警拼搏斗志,推动全市公安工作更进一步、更快一分、更上一层楼。

  会议强调,弘扬英模精神,要做信仰坚定的笃行者。要做到心中有党。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把“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为公安人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努力拼搏,不懈奋斗。

  会议强调,弘扬英模精神,要做创新发展的实干家。既要干好本职工作,也要干好疫情防控、金融化险、维护稳定、文明城创建等工作。要苦学“看家”本领,常态化开展好全警大练兵大比武工作,努力营造“尚武”氛围,全力打造朝阳公安精武之师、勇武之师。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组建创新团队,开辟创新领域,一如既往地走公安创新发展的道路。

  会议要求,弘扬英模精神,要做先进典型的育种机。注重以德育人,注重以才育人,培养对党忠诚的“大德”,让新警在“雨露阳光”下成长。创造良好的用人生态,落实“人岗相宜”政策,加强典型宣传引导,树立“付出者有收获、有为者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发挥特殊人才更大的作用,让人才得到重视、得到尊重、得到实惠。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稳住人心、留住人才,让优秀的人才、先进典型安心地、顺心地、快乐地工作,形成羡慕人才、支持人才、学习人才的良好氛围。

人物简介

  耿作明,男,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朝阳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副政委,警务技术二级主任。

  耿作明同志参加公安工作38年来,特别是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37年时间里,他始终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参与破案4000余起,直接破案1500余起,先后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百佳刑警”“全省人民满意民警”“辽宁省办案服务质量标兵”“辽宁省最美警察”特别奖及“朝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8次,多次受到嘉奖;是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次、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朝阳市第八次、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今年1月8日,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来源:朝阳微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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