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朝阳市发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办法

摘要:6月5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在朝阳人民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铁松向新闻媒体介绍了《朝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办法》。

刚刚!朝阳市发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办法

  6月5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人民政府在朝阳人民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铁松向新闻媒体介绍了《朝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办法》。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幼儿就近接受普惠、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朝阳市出台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出台的背景与依据

  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渠道,是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入园需求的重要保障。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城镇小区根据居住区规划和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2017年《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也规定了配套园的建设。2018年以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先后印发,辽宁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朝阳市《办法》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要求,对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办好学前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也为解决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

配套幼儿园的规模与标准

  配套幼儿园用地标准按照3000至6000人口区域,预留一所6班(每班按30个学位计算)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对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零星住宅建设或组团开发区域应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

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与移交

  配套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和《幼儿园标准设计样图》等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在首期项目中同步建设。

配套幼儿园的监督与管理

  把住规划源头关口。《办法》以规划条件为龙头,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数量、分布和流动变化等因素,科学编制各地学前教育布局规划,解决好“应否配建,配建多少”的问题,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把住土地供应关口。《办法》规定配套幼儿园作为非营利性教育设施,应以划拨方式供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变更;把住建设质量关口。《办法》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的监督落实。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建设过程中规划核实等规划管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要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监察工作。对于未按标准配建幼儿园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监察验收报告;把住工程交付关口。《办法》规定在竣工验收阶段,住建、自然资源和教育等参与联合验收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对有幼儿园完整建设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者未同步建设的,主管部门要约谈建设单位,责成其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配套幼儿园的使用与管理

  配套幼儿园产权无偿移交后,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在12个月内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占比低于50%的县区,配套园原则上办成公办幼儿园。配套幼儿园属公共教育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拆改或闲置,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

配套幼儿园的特色与亮点

  配建标准更科学。《办法》明确不同规模住宅区对应的配建幼儿园数量;规划引领更突出。《办法》对专项规划编制的重点和要求进行了明确。同时,为了保障专项规划实施,设计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在规划条件中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链条式环节;建设要求更细致。《办法》在建设方面的要求更加详细。配套幼儿园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建筑设计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建设,适当预留人员畅行和车辆停放的空间,确保幼儿和教职工安全。

朝阳市教育局专题

  [编辑 立军]

【本网声明】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