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高职专业单独招生即将开始

摘要:各位考生和家长,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高职)单独招生即将开始。现将单招简章予以发布,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在民航事业发展的考生踊跃报考。

好消息!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高职专业单独招生即将开始

  各位考生和家长,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高职)单独招生即将开始。现将单招简章予以发布,欢迎符合条件并有志于在民航事业发展的考生踊跃报考。

辽宁警察学院2018年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单独招生简章

  一、专业简介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是辽宁警察学院举办的高职教育,于2016年建立并招生。2018年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批开始单独招生。本专业采用校企业合作办学模式,与北京广慧金通教育集团公司联合办学,是学院发挥办学优势、适应民航事业发展需要、搭建民航空中安全保卫职前职后教育、拓宽学院办学空间而设置的新专业。学历层次为大学专科,全日制普通类,学制三年。

  (一)主要开设课程: 防卫与控制、客舱非法扰乱行为处置、犯罪心理学、民航安保法律法规、中国民航发展史、民航英语、民航服务礼仪、民航乘务员基础教程、民航客舱设备操作与管理、民航客舱安全管理、民航客舱服务与管理、体能训练等专业课程。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民航强国建设需求、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 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和国内外航空服务业务,且作风顽强、纪律严明的高素质民航空中安全员、乘务员和空港机场地面应用与管理人才。

  (三)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内和国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安全员、民航乘务员,或从事机场安检、值机、VIP服务、航空票务、海乘、高铁乘务等工作。本专业具有就业率高、薪资高、工作品质高等优势。

  (四)目前就业情况:2016级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学生为该专业首批学生,入院以来已经有96人分别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意向,达到全年级总人数的72%。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计划特别说明:根据专业性质及就业岗位要求,女生慎报。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点击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窗口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0日

  3.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报请辽宁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体检,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4.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2日-5日通过辽宁警察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对社会公布。

  5.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需在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于4月14日到学院现场交费(报名考试费为120元),同时参加专业的面试、体检。

  五、面试体检

  (一)时间:4月14日9:00—16:00

  (二)地点:辽宁警察学院(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需交纳本人一寸照片3张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对考生的政治和身体条件要求:

  除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外,考生还需符合我院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招考条件:

  1.学生就业时需符合民航总局制定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07]117号)的要求。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高中毕业生。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大方,有志于从事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事业,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且作风顽强、纪律严明。

  4.身高:男生为174cm~184cm;女生为164cm~174cm。

  5.视力:单眼裸视力C字视力表0.7(含)以上:接受屈光性角膜手术后3个月,如其远视力满足标准,视力和屈光度已保持稳定、无明显的手术并发症或后遗症可评定为合格。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6.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狐臭。

  7.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8.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

  9.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10.经身体初检和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中规定的安全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

  11.面试、体检费用自理。

  (四)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于4月17日在辽宁警察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予以公示。

  六、录取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并按规定报批备案。

  1.录取办法

  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三项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2.录取审核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4月20日—26日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和省招考办审批、备案,4月28日—30日经省招办同意将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予以公示,考生可登陆辽宁警察学院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查询。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就业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411-86729865  86729906  86729524

  2.学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邮编:116036

   网址:学院官网http://www.lnpc.cn

   招生就业网:http://zsjy.lnpc.cn

  3.乘车路线:

  (1)大连火车站:从北出口出坐“建设街——大黑石”方向公交车,在辽宁警察学院站下车;

  (2)大连北站:从北出口出乘坐“前关—新星绿城”方向公交车,在辛寨子广场站下车,在马路对面坐 “建设街——大黑石”方向公交车,在辽宁警察学院站下车。

辽宁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8年3月13日

  来源:微警事儿

  [责任编辑 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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