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朝阳网】优秀文化工作者——马连泉

摘要:马连泉,男,回族,1959年5月18日生,中共党员。1977年毕业于沈阳音乐学院表演专业(中专),1985—1987年在中央民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脱产学习,大专);2000—2002年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现任朝阳市文联副主席,《辽西文学》执行主席,辽宁省戏剧家协会理事,朝阳市戏剧家协会主席,市影协主席。

文化精英

编者按:

  诚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为积极响应习总书记在文联十大、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讲话精神,讴歌那些“胸中有大义、心里有人民、肩头有责任、笔下有乾坤”的优秀文艺人才,本网从即日起,特开设“文化精英”栏目,隆重推介这些精英人物取得的显著成绩,积极宣传他们独具的卓然风采,引领更多的后来人向他们学习,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欢迎各界朋友踊跃供稿。电子邮箱:2996382758@qq.com。

优秀文化工作者——马连泉

  马连泉,男,回族,1959年5月18日生,中共党员。1977年毕业于沈阳音乐学院表演专业(中专),1985—1987年在中央民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脱产学习,大专);2000—2002年中央党校法律专业(本科)。现任朝阳市文联副主席,《辽西文学》执行主席,辽宁省戏剧家协会理事,朝阳市戏剧家协会主席,市影协主席。

  主要工作简历:1979年朝阳市京剧团任演员队长,1985年朝阳市文化局文化科科员,1988年朝阳市文化局党办科员,1989年朝阳市文化局文物管理办副主任,1994年朝阳市文化局基建办主任,1996年朝阳市文化局文化艺术科科长,2007年朝阳市文联副主席。

  主要工作业绩:1990年被市文化局评为先进个人;1999年在朝阳市庆祝建国50周年大型文体表演《世纪朝阳》担任总导演,被朝阳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导演奖;200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文化工作者;2004年在朝阳市庆祝建国55周年大型文体表演《盛世朝阳》担任总导演,被评为“特殊贡献奖”和“体育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鉴于马连泉同志为辽宁专业艺术工作做出的贡献省文化厅、省光大文化艺术基金会奖励马连泉同志人民币叁仟元整,以兹鼓励;2006年被市政府授予“市级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该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很好地掌握了艺术创作规律和管理知识。工作中,能结合朝阳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克服诸多困难,体现了“抓”字当头,即:抓精品、抓特色、抓策划、抓人才、抓服务。在积极参与艺术创作的同时,下大力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有很强的不计名利、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

  近十年来,分管艺术科工作,参与组织策划的戏剧创作演出连续五届荣获省“五个一工程奖”,三次获省艺术节金奖,两次获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两次荣获曹禺文学奖,并在2002年全国话剧展演中荣获金奖第一名;2004年荣获国家最高奖项——文华大奖;2005年光荣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1998年至今,在市委、市政府主办的20多次大型文艺晚会中担任总策划、总导演。

  1、1999年,在大型文体表演《世纪朝阳》担任总导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导演奖”。

  2、2002年,鉴于在话剧《凌河影人》中做出积极贡献,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优秀文化工作者”。

  3、2004年,鉴于在大型文体表演《盛世朝阳》中担任总导演,被市政府授予“先进体育工作者”。

  4、2005年,省文化厅“鉴于马连泉同志在辽宁专业艺术工作做出的积极贡献,特奖励人民币叁仟元整,以资鼓励。”

  马连泉同志为话剧《凌河影人》入选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做出了极大的、不可或缺的贡献。正像省文化厅领导在肯定话剧《凌河影人》取得优异成绩时讲的:“朝阳的戏是抓出来的,抓出了精品,抓出了特色,抓出了成果”。为此,省文化厅发文通报全省文化战线向朝阳市文化局学习,同时对马连泉同志也给予了奖励。

  30年来,马连泉同志为发展和繁荣朝阳的文化艺术事业、打造“信心朝阳”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话剧《凌河影人》中做出不可或缺的特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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