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朝阳网】龙城区司法局喜迁新址(宋文龙)

摘要:近日,龙城区司法局喜迁新址,从此结束了多年来没有固定办公用房的窘境。更为喜人的是,法律援助大厅和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也一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司法业务的办公环境,有效地提升了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龙城区司法局喜迁新址

文化信使/宋文龙 编辑/赵盼

  近日,龙城区司法局喜迁新址,从此结束了多年来没有固定办公用房的窘境。更为喜人的是,法律援助大厅和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也一并投入使用,极大地改善了司法业务的办公环境,有效地提升了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

  据了解,龙城区司法局原办公地址地处城乡结合处,办公环境十分简陋。新址位于文化路5段61号,地处豪德贸易广场繁华地段,交通十分便利。法律援助大厅按照省、市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建设标准要求,依托龙城区司法局司法业务用房完成了新建,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窗口,设有开放式受理大厅、接待室、会议室、私密接谈室和档案室等服务功能,配备了硬件服务设施和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服务电话,受理大厅有常驻律师,确保制度公示上墙、电话畅通、服务到位,为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区适用性帮扶,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新建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整合了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职能资源,分监管矫正区、教育矫正区、综合办公区三大版块,设有入矫大厅、心理咨询室、档案室、宣告室等功能区域,新增设的监控大屏与社区服刑人员监控平台和公检法三家单位信息通畅、联合办公,着力打造执法、监管、教育、帮扶“四位一体”的矫正中心,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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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文龙,男,曾用名:宋文清,笔名一兵、文青,今日朝阳网文化信使。辽宁朝阳人。参军退伍后到地方工作,现任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报》记者、编辑,兼龙城区新闻中心社会新闻部主任,系朝阳市作家协会及摄影家协会会员,朝阳市作家协会传记报告文学学会理事,龙城区作家协会副主席。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文学创作,在国家、省、市报刊发表文学作品和新闻通讯数千篇、百万字以上,其作品曾收入《中国文学新人新作选》《基石》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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